据了解,宁波镇海区从2013年开始“开展转型升级十佳企业评定活动”,具体标准如下:
一、入选条件
在镇海区注册、2013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,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。
二、评比标准
(一)销售增长速度(20分)
1、销售收入增幅:达到10%得基本分10分,每增(减)2个百分点加(减)1分,最高不超过20分。
(二)税收贡献增速(20分)
2、实缴税金增幅:达到10%得基本分10分,每增(减)2个百分点加(减)1分,最高不超过20分。
(三)亩均产出(20分)
3、亩均销售:达到500万元/亩得基本分5分,每增(减)100万元/亩加(减)1分,最高不超过10分。
4、亩均税收:达到10万元/亩得基本分5分,每增(减)1万元/亩加(减)1分,最高不超过10分。
(四)转型升级工作措施(40分)
5、科技创新(10分):每新增1个发明专利(3个实用新型专利)加1分,新获高新技术企业加4分(含通过复评),新获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加2分(省级加4分),最高不超过10分。
6、品牌建设(10分):新获市级品牌加2分(省级加4分,国家级加6分),新获市知名商标加2分(省著名加4分,中国驰名加6分),新获区级政府质量奖加4分(市级加8分),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加1分,主持标准制定加4分(参与加1分),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加2分,最高不超过10分。
7、项目投资(10分):完成工业投资项目500万元以上、完成节能项目、清洁生产项目的分别得5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
8、发展提升(10分):列入区总部经济培育企业、大企业集团、高成长企业、“810实力工程”企业、小型巨人企业、上市重点培育企业之一的得5分;导入管理咨询机构得5分。
三、申报资料
1、2013年镇海区转型升级十佳企业申报表;
2、2012、2013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;
3、2013年度土地使用税缴纳凭证;
4、企业相关的科技创新、品牌建设、发展提升等内容,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关台账资料;
5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四、认定考核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企业,填报《镇海区转型升级十佳企业申报表》,由所属镇(街道、园区)确认并统一报区经信局。
2、区经信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数据核对、审定,排定当年度转型升级十佳企业,报区政府审定公布。
3、区财政局奖励政策兑现。